院属非毕业班级,各相关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贫困生物质发放的通知》,本学期校团委将对我院非毕业班级学生(不含六年制免费师范生)中的贫困生给予适当资助,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从雷锋超市领取等额的生活用品或学习用品。其中,分配至我院名额为8人。请相关班级按照规定评选出真正有生活需要的贫困新生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名额分配:2012级2名,2013级3名,2014级3名;

2.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见《大学生活指南》(2014年修订版)第251页)的程序要求,选拔合适人选,确定好确实需要的资助对象名单,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1)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贫困生资助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2),经辅导员老师确认,学院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报学校团委办公室;

3.本次资助待物资到位后学校团委将另行通知,由贫困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团总支书记签字、学校团委负责人签字后,拿申请表到雷锋超市领取(实验楼C栋305),时间为3月20日14时—17时30分、3月21日9时—12时;

4.“雷锋超市”纯属公益性质,义务志愿帮扶,无任何有偿服务或买卖行为。

5.请于3月17日前将《审批表》及《统计表》由辅导员老师签字后交实验楼A栋201成夏炎老师处,相应电子稿发至邮箱cxy175@163.com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