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团支部,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辅导员老师:

为更好地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及时挖掘、树立、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切实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学校团委《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先进团组织、优秀个人的通知》(湘一师团字[2018]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席:赵花云 曾玉华

副主席:成夏炎 郑  兴

成  员:刘燕舞 马青梅 张  艳 杨  晗 薛  帆 王  巧 齐  欣 程   琦

二、评选内容

(一)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分为以下八类:活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活力团干部(团员)(校级)、优秀朋辈辅导员(院级)、优秀团干部(含校院两级)、优秀团员(含校院两级)、优秀社会实践者(院级)、优秀校外辅导员(院级)。

具体名额分配见《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见《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三、评选表彰办法

1.各项评选工作均需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学院团总支和班级团支部组织实施(院属学生干部团体由团总支组织实施)。

2.活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优秀团干部(含校院两级)、优秀团员(含校院两级)、优秀社会实践者(院级)由各团支部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推选,其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评选单列,由学院团总支组织;活力团干部(团员)(校级)、优秀朋辈辅导员(院级)、优秀校外辅导员(院级)的评选由学院团总支组织。

3.以上由相关单位组织初选后,经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报学院团总支初审,党总支复审公示,上报学校。其中活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先进团支部(含校院两级)的评选采取先由各团支部自主申报,由团总支初审,报送评审委员会评审;各申报支部需参加先进团组织的答辩,利用ppt等形式展示支部工作。

4.学院团总支拟于“五四”青年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评优工作,要组织人员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听取辅导员及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申报)名单。

2.在评选活动中,评选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其典型性和先进性。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条件,实事求是,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目的。由各团支部组织,班级辅导员评审,报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审核公示。

3.各项荣誉的申报须填写申报表一份(详见附件3),各组织单位同时需附上一份汇总表(详见附件4),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须于4月27日(第9周周五)之前统一报送院团总支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3525396008@qq.com)。材料不全、材料不合格或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4.联系人:王巧,联系电话:13755151092。

 

附件1: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pdf

附件3:先进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2018年五四评优申报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汇总表.doc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