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团支部、各辅导员老师,学院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以及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团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湘一师数团字[2019]19号)文件要求,实现团支部整顿工作的可描述、可度量、可考核,特依托“智慧团建”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我院团支部建设。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的内容及标准

1.班级建设。班子配备齐整,随缺随补,按期换届,支书称职;班子运转有序,支部委员分工明确,支委会运转正常,发挥作用。

2.团员管理。团员信息完整,团员底数清晰,支部工作记录本上的团员信息记录完整准确;发展团员规范化,严格按程序发展,有入团仪式,无突击发展团员,无不满14周岁入团等现象;及时准确接转组织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3.组织运行。组织体系健全,隶属关系清晰,规范设立和管理团小组;团员、组织、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能够及时更新信息;规范使用团的标志,如团旗、团徽、团歌等;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议;落实团员注册制度并实事求是开展团员评议制度,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团支部活动,每次团支部活动团员参与率达到50%以上。

4.作用发挥。团员先进性得到彰显,团支部所有团员为注册志愿者,团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发挥了模范作用;团员具有中心大局成效,团支部能够组织团员普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团支部具有特色品牌活动;团支部落实“推优入党”制度,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保证与党组织衔接顺畅。

二、“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基本流程和时间

学院所有团支部的整改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具体流程和时间如下:

1.学院各团支部书记提交团支部自检表。提交自检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

2.学院团总支审核团支部提交的“团支部自检表”,并对标确定不少于20%比例的后进团支部。审核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4日;

3.学院各团支部负责人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被纳入重点整顿对象的团支部整改后提交最新的自检表。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22日;

4.学院团总支再次审核新提交的“团支部自检表”。时间为11月23日至11月28日;

5.审核结果为“继续整改的团支部,整改后再次提交“团支部自检表”。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5日。

三、“智慧团建”团支部整理整顿要求

1.掌握有关操作。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及时依托系统开展整理整顿工作。

2.对标严格自查。学院各团支部要按照标准严格进行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检表,未达标的团支部,按要求及时进行整理整顿。

3.做好督察核查。学院团总支对所隶属的支部整顿任务进行检查、核查、验收。

  

附件 : “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pdf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